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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9日再次抵達德國,這次的時差較之前明顯,頭幾天總是頭重腳輕,非常困倦。不過還是趕緊言歸正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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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(3月22日)去聽Heinrich-Böll-Stiftung舉辦的國際會議Gleichstellungsprojekt Europa? (Europe - A Gender Equality Project? 歐洲:一個性別平權的計畫?),子標題為Menschenhandel, Flüchtlinge, Rechtspopulismus - Herausforderungen für eine emanzipative Geschlechterpolitik (Human Trafficking, Refugees, Right-wing Populism- Demands on an Emancipatory Gender Policy 人口販運、難民、右翼民粹主義:對一個解放的性別政策的需求)。

會議網址:http://calendar.boell.de/de/event/gleichstellungsprojekt-europa

關於第一場次的主題Rechtspopulismus in Europa: Gefahr für emanzipatorische Geschlechterpolitiken (Right-wing populism in Europe: a danger for emancipatory gender policies)和第二場次的主題Friedens-und Flüchtlingspolitik (Peace and Refugee Policy),我都非常陌生。因此只是外行聽熱鬧。

就第三場次的主題Menschenhandel (Human Trafficking人口販運),由於正是之前Catharine MacKinnon教授訪台演講的主題之一,有較多的觀察與心得。

首先,是台上的德國女性主義記者、NGO成員與政治人物,都十分強調「人口販運」(Human Trafficking)與「娼妓制度」(Prostitution)的不同。並認為國外女性主義者將2005年實施的Prostitution Law抹黑為導致人口販運現象更加猖獗之原因的說法,感到不以為然。我在會議結束後問了兩位研究德國境內女性販運現象的博士生,以及一位中年女士之後,有幾個初步觀察:

一、 人口販運並非只限於販運以「性剝削」(sex exploitation)為目標的女性或孩童,還包括販賣其勞力、器官等的人口販運形式。人口販運議題不僅是性剝削議題。

二、區分「自願的性交易」與「強迫的性交易」。

三、 2005年實施的Prostitution Law(正式名稱待查),該法使得性工作者可以加入保險,並使其工作登記為合法工作。在場的女性主義者多認為該法是增加了對性工作者的保障,該法通過與人口販運比率是否提升之間的關係,目前尚無正式數據與研究可以證明。何況,在該法實施之前,從事性交易在德國也非違法,該法的實施只是提供性工作者更多保障。雖然德國政府由於性工作正式登記為合法工作之後,來自合法性交億的稅收的確有所提高。

四、 當今德國女性主義者針對娼妓議題可以分為兩派:一派是與教會團體結盟,認為娼妓存在是對人權的違反,因此性交易不應能登記為合法工作;另一派則認為應該保障自願從事性交易的女性,賦予其合法工作權與保險等社會保障。這兩派人士當然都反對遭販運、被強迫從事性交易的現象。

五、所謂「罰嫖不罰娼」的瑞典模式是否真的有效降低人口販運數量,以及是否提升從試賣性者的保障,還沒有正式與正確的數據與研究出爐。做女性販運的博士生指出,之前曾有的那份針對德國與瑞典的研究報告,在數據引用上有錯誤。

因此,關於「懲罰買性者」、「拒絕使性交易成為合法工作」是否真能降低人口販運比率的論辯,以及德國女性主義者如何看待「娼妓制度」,我想我還需要閱讀更多文獻和聽更多演講,才能有個暫時定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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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mantha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